据说,一户牧民家的獒犬搜寻狼窝,失踪了半月,回来后产下了几只小崽子,似狗像狼,在集市里赚吆喝,其他的都被买走了,就剩这一只奇丑无比,我本来也只是看热闹,但瞅见屠夫街买狗肉的大汉拎住了它的脖子,我顿时觉着自己沐浴佛光,本性纯良,看见了便容不下这样造孽的事,便招呼家丁帮我买了来,它虽然面目可憎,但好在又软又胖,我便天天当手炉揣着,眼睁睁看着它长成如今这副人见人怕的凶狠模样。
它的体格异常健硕,四肢着地也有常人的腰那么高,一身黑黄相间的长毛,长久无人梳理,虬结在一起,就像原上刚被打下来的雄狼,体格却是獒犬那般宽蛮沉重,想来是阿轩喂的......
整张脸也是斑驳的杂色,丑陋凶恶,配着一双泛着冷光的绿眼和一口尖利的獠牙,加上喉间发出的声音,连我也有些发憷。
我又唤了一声,抬手让它起来,它缓缓收了獠牙,拖着手腕粗的链子走到我面前,绕着圈地闻,好一阵,发出呜咽的嘤嘤声。
在北地,狼狗杂交不是稀罕事,还常常有人用杂交出来的狗做斗犬,众人围观取乐,打发赏钱,是北地许多地方的一大娱乐。
蒋阿叔说,獒犬本就凶残,狼更是,即便是从小养在院里的,苍耳也与人不亲厚。我和江眀棋成契后,身上染了它不熟悉的味道,它情绪日益焦躁,连阿轩阿竹也常常被它撵着跑,我无法,只有把它关了起来。
它吸着湿漉漉的鼻子,在我周身嗅来嗅去,停在我的肚子那里,呜咽了一声,轻轻拱了拱,正好贴在小孩儿呆的地方。
“......”这也闻得出来?
我脑子里灵光乍现,猛然想起之前它还在我院里的时,每每追撵阿轩阿竹,都是他们靠近我的时候。
难道是因为这个?
我佯装用拳头打自己的肚子,它抬起爪子扒住我胳膊,一双黄绿的眼睛难得现出求饶的深色。
我惊讶不已,忽觉它可爱万分,拍了拍它的脑袋,解了铁链,牵住它脖子上的铁环往门外走去。
桂茹阿姆脸色发白,缓缓挪到小院中间的枯树后面,只留一只眼睛瞪着我。其他家丁纷纷移开眼光,看天的看天,看地的看地,都怕让苍耳误会了去,被平白撵一顿。
苏奚辰说的没错,牵着苍耳,在街上随便横着走。两年前,他撺掇我把苍耳牵去和北边几州斗出来的“鬼獒王”相斗,只有我看着苍耳可爱,想着家养的哪有那种专门斗狗的獒犬厉害,舍不得它去打斗。结果还是被苏奚辰偷偷装到箱子里运了过去,我赶到的时候,苍耳满身是血,那鬼獒王被咬断了脖子。
苏奚辰肩上搭着一大袋铜钱笑嘻嘻地看我,“第二场是和‘玄武兽’斗,看的人更多!”他拍了拍苍耳的脑袋,“公狗嘛!就是要建功立业!名扬天下!”苏奚辰又甩了甩肩上的袋子,铜钱相撞,声音自是美妙,“还要养家糊口!”
苍耳回头咬了一口,苏奚辰跳着躲开。
战了五场,苍耳果真扬了名,苏奚辰也赚了不少铜子,还有人出钱来买,我有些舍不得,还是带了回来。
鬼獒王和玄武兽,都是文东瑜的“爱将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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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弃捐勿复道,努力加餐饭】‘弃捐’就是‘见弃捐’,也就是‘被弃捐’;施受的同一句式,也是我们语言的特别处。这‘弃捐’在游子也许是无可奈何,非出本愿,在思妇却总是‘弃捐’,并无分别,所以她含恨说:‘反正我是被弃了,不必再提罢,你只保重自己就好了!
——朱自清《古诗十九首释》】
苏奚迟就是个很会作的小怨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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