纵观整个重金属摇滚的历史,能够和《地狱高速》相提并论的作品,永远只是有数的那么几首。
若是真的像人们想象的那么简单,怎么可能在几十年的时间里,依然没有人模仿出来?
说起来,这首歌还有一个有趣的梗。
ACDC:High.Way.To.Hell。
齐柏林飞艇:Stairway.To.Heaven。
黑色安息日:Heaven.And.Hell。
齐柏林飞艇到底是不是重金属乐队尚且存在争议,罗杰在制订《摇滚圣经》系列计划的时候,也是将他们的作品归类到了布鲁斯摇滚(蓝调摇滚)中。
但若是硬要说齐柏林飞艇是一支重金属乐队,问题似乎也不是很大。
好歹有个重金属三大鼻祖的名头在,尽管他们的作品几乎没什么金属味。
如果这样算的话,三支顶尖的重金属摇滚乐队,似乎可以说是以天堂和地狱为主题,来了一场“隔空竞赛”。
以天堂和地狱为主题的摇滚歌曲很多,多到没有人能够数得清究竟有多少。
但能够出色到成为一支顶级乐队代表作,又如此直白地写进歌名里的,也就这三首了。
除了早已录完,但要等到《摇滚圣经》系列即将完结时才会发行的《天堂的阶梯(Stairway.To.Heaven)》之外,另外两首,都在《所罗门之钥》专辑中。
这两首歌,也是《重金属圣经》的绝对核心,还要再加上一首Metallica的《一(One)》。
Metallica这个名字,一度就是北美金属摇滚的代表,从他们的乐队译名就可以看出来:重金属乐队、金属乐队、金属之王乐队。
严格来讲,Metallica的主要风格应该算是介于重金属和激流金属之间,还要再加上一点速度金属的属性。
不过,作为七十年代北美最具代表性的摇滚乐队,将其归入重金属乐队当中,完全没有任何问题。
毕竟在那个年代,人们还不知道什么叫做激流金属,Thrash-Metal这个概念,也是从Metallica出现之后,才被人们所定义。
不过,和其它激流金属乐队不同的是,很少有敲击乐队会像Metallica这样重视吉他,在歌曲中大量使用大段的吉他solo。
这也是他们更像重金属乐队,而不是激流乐队的主要原因。
这支乐队的成就没有必要多说,历史上最伟大的重金属摇滚乐队之一,激流金属的创始者,就足以说明他们的伟大。
在1991年莫斯科郊外的摇滚音乐节上,三支乐队吸引了共计超过两百万名歌迷,其中就有一支乐队叫做Metallica。
提到Metallica,有一首歌是无论如何也绕不过去的,那就是《一》。
这首歌几乎一度成为Metallica的标志性符号,将乐队碰上神坛的同时,也让Metallica乐队从这首歌发行之初,就再也无法走出它的阴影。
在《一》之前,34拍是摇滚乐中很少使用的节拍,但在这首歌中,34节拍却被Metallica使用到了极致,几可称之为艺术。
无论你是否喜欢重金属,无论你是否喜欢摇滚乐。
只要听过一遍,一定会爱上它。
当然,吉他solo出色的,并不仅仅只有这一首。
重金属摇滚的一大特点,本就是喜欢使用大段大段的吉他solo,如《阿玛拉》专辑中的《我亲爱的孩子(Sweet.Child.O'.Mine)》、《消失在黑暗中(Fade.To.Black)》等等,都有不逊色于《一》的、华丽到极致的吉他solo。
某种程度上来说,在《阿玛拉》和《所罗门之钥》这两张专辑中,安妮的发挥,甚至比罗杰这个主唱还要重要得多。
话说回来,罗杰在乐队里的核心地位,最大的依仗本来也不是主唱的位置,而是能够源源不断拿出出色的作品。
以三人之间的关系,也完全没有必要为“被抢去风头”这种莫名其妙的事情而担忧。
至于理查森……
这个胖子就和任何一支乐队的鼓手一样,功成名就、家财万贯、身边美女如云。
但没有人知道他是谁。
这当然是个夸张的说法,但在乐队的三人当中,胖子的知名度确实是最低的,这还是在胖子经常在媒体上高调地刷脸熟的情况下。
若是换一个低调的鼓手,恐怕真的没几个人知道他是谁了。
想起没有存在感的胖子,罗杰突然想起了前世一个很有趣的梗。
所有乐队的鼓手,他们的隐身能力,在某种程度上,已经可以算是一种超能力了。
比如说酷玩乐队(Coldplay)的鼓手,他除了音乐之外,还客串过《权利的游戏》红色婚礼那一集,但哪怕是Coldplay乐队的粉丝,十个人中,起码也有七八个人压根没意识到,在婚礼上敲鼓的那个家伙,就是酷玩乐队的鼓手。
甚至于,在拍摄的时候,有一个群众演员问威尔-钱丕恩(酷玩的鼓手),“你是全职群众演员吗?”
威尔-钱丕恩回答道:“不,我是搞音乐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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