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然,主要负责慈善基金会事务的,还是会计师和律师,安妮主要是起到一个监督的作用。
一直到现在,罗杰压根没怎么关心过。
只要不闹出什么贪污腐败的丑闻,账目对的上,罗杰甚至希望基金会的这点小事别传到自己耳朵里。
反正这几个基金会的目的仅仅只是避税,需要的时候,也能拿出来炒作一下,博个好名声。
至于平时,爱咋咋地。
北美的富豪们,尤其是明星出身的富豪,没几个是真正热衷于慈善事业的,目的都是避税和扬名。
对乐队来说,前者还更重要一些。
“需要多少,你直接跟会计师打招呼就好了。”
罗杰想了想,又说道:“这事情你全权处理,我就不过问了。”
“夏天不是有一场巡演吗?”
安妮提议道:“把巡演和慈善联系起来吧,说出去也好听一点。钱不需要太多,一共拿一千万美元就够了,省下来的税款也不止一千万,我们还是赚的。”
按照和大卫-劳伦斯的约定,乐队的【大卫-鲍伊Tour】举行的时间,就是在今年的夏天。
准确的说,是在八月份,一共十场,都是小场,耗费不了什么时间和成本,当然,收入也不会多到哪去。
巡演的目的主要是维持演出的频率,重点是有还是没有,至于规模,反倒是无关紧要的事。
按照乐队的规划,下一次大规模巡演,至少也要到2005年,才会开始。
从那之后,乐队的工作重心,也会从专辑转移到演出上,不会像现在这样,每年出好几张专辑。
工作重心转移以后,甚至都不一定会每年出专辑,而是将频率降低到每两三年出一张完整专辑,或者每一两年出一张迷你专辑。
单以推出作品的速度而论,纵观乐坛历史,哪怕不去考虑作品的质量,只计算数量,出专辑速度比乐队更快的歌手和乐队不是没有,但也寥寥无几。
算上正在筹备当中的《所罗门之钥》和《阿玛拉》,五年的时间里,乐队发行了十三张专辑,能达到这个速度的可不多。
从某种程度上来说,这也算是打破了乐坛的“记录”。
罗杰正打算说点什么,电视机上,《美国偶像》的节目已经过半,宣传片、花絮以及嘉宾的演出都已经结束,来到了真正的决赛环节。
“别说话了!看电视!”
安妮突然出声,将罗杰要说的话堵了回去。
罗杰无奈地笑了笑,举起酒瓶,和胖子碰了一下,一边喝着啤酒,一边欣赏着决赛选手的表演。
由于加入了乐队组,这一世的《美国偶像》和前世自然有了很大的区别,不过整体上,还是朝着流行音乐的方向去靠拢。
这也是选秀节目必然的趋势,只有流行,才能吸引最多的观众观看。
无论是摇滚、乡村还是其它什么类型,都只能吸引特定的群体,没有流行音乐的包容性那么强。
最终争夺冠军的两位选手,分别是一位黑人女歌手,和一支来自哈佛大学的乐队。
——学霸光环的加成,无论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,都是很受公众推崇的东西。
这支乐队的风格偏向于流行朋克,不过流行的成分更重一些。
有趣的是,他们在录制现场演出的,正是罗杰他们的歌。
《怪胎》专辑的第一首歌,《Basket.Case》。
不过就和任何翻唱作品一样,和原唱相比,做出了不小的改动,加重了流行的味道,而减少了朋克摇滚的成分。
至于那位黑人女歌手,唱的则是拉丁天后佩内洛普-加西亚的一首成名曲,充分展现了自己宽广的音域,纯粹靠唱功和嗓音来碾压其他人。
如果闭上眼睛,只听歌的话,罗杰也会被这位歌手的声音折服。
只不过她长得实在是不符合罗杰的审美,如果要投票的话,罗杰肯定不会投给她。
做明星,尤其是流行明星,外表可是很重要的加分项,甚至很多时候要凌驾于嗓音和唱功之上。
不说要有多好看,最起码也不能太丑才行。
“你支持谁?”
罗杰朝安妮问道。
罗杰可是很清楚,安妮是《美国偶像》的忠实粉丝,从进入决赛圈开始,每一期都会发出投票短信。
“当然是【蓝色心情】啊!他们从一开始都是唱我们的歌,算是自己人!”
安妮一边发着短信,一边回话道。
【蓝色心情】是那支学霸乐队的名字,四名成员都是外表英俊的小鲜肉,要不是知道安妮的取向,罗杰说不定会以为她是看上了其中的哪一个。
又或者是全部。
当然,以北美的审美标准,“小鲜肉”指的也不是太平洋对岸那种雌雄不辨的类型,而是外表俊朗的肌肉猛男。
很快,安妮把手机丢到一边,对罗杰和胖子伸出手:“你们的手机拿来!”
很显然,这家伙拿自己的手机投票还不够,还要用罗杰和理查森的手机再投一次。
罗杰摸了一下口袋,没找到自己的手机,喊了一声,叫蒂娜-林找到手机交给安妮,然后说道:“他们的风格有点……太偏流行了点,感觉不是很适合唱我们的歌。”
虽然说《Basket.Case》本身就是流行朋克类的歌,但朋克的比重还是要略高于流行那么一丢丢。
而在【蓝色心情】的手上,这首歌几乎变成了纯粹的流行乐,朋克的味道已经少得快要听不出来了。
小主,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^.^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,后面更精彩!
喜欢摇滚教父请大家收藏:(www.wfxs.net)摇滚教父微风小说更新速度全网最快。